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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地理標志資助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5-05-23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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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據(jù)
根據(jù)《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guī)程》(深市監(jiān)規(guī)〔2024〕5號)的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二)資助標準
1.對認定為地理標志產品或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成功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萬元;同一產品同時符合多種情形的,只資助一次;
2.對獲得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權的,給予一次性資助10萬元。
本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申報條件
1.申請人屬于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或其他機構,在深圳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深圳市擁有穩(wěn)定辦公場所;如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為人民政府(含新區(qū)、特別合作區(qū)管理委員會)申請并獲得認定的,應由其指定的具有代表性的社會團體、保護申請機構提出資助申請,申請人應符合本項規(guī)定;
2.獲認定為地理標志產品,或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成功,或獲得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權。
(四)申報材料
1.申請表(即在系統(tǒng)上在線填寫項目申報信息)。
2.《廉潔承諾書》。在系統(tǒng)頁面材料清單自檢中下載材料模板,非個人申請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填寫承諾日期做出承諾。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應與商事登記簿中當前法定代表人全名一致,簽名要求使用正楷字體,如法定代表人姓名為英文,簽名也應為英文,須保證簽名清晰可辨。請將簽名蓋章的《廉潔承諾書》掃描為PDF格式文檔后上傳至系統(tǒng)對應欄目中。
3.地理標志產品認定公告,或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證書,或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公告:
(1)獲認定為地理標志產品的,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產品認定公告;
(2)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成功的,提交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證書;
(3)獲得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權的,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公告。
4.材料上傳提醒:上述材料,如存在多頁應一并提供。各項材料應按要求分別制作為PDF格式文件,確保頁面內容清晰,所有頁面內容為正向,不可橫置或倒置。應將材料上傳至系統(tǒng)對應名稱的欄目,請勿將材料壓縮上傳,否則審批端無法查看,將導致退回補正。
注意:申報項目年度/申報辦理情形選擇有誤的,申報期截止后無法進行修改,將導致不予資助,請務必確認申報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進行提交。
(五)申報流程
通過申報網址登錄資助申請人五級(原L3)賬號,進入申報頁面。
【步驟一:信息自檢】
1.選擇辦理情形“實施地理標志資助”。
2.材料清單自檢
下載所有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并按范本材料要求制作申請材料。
3.申請人(法人)信息自檢
請注意核對“申請人(法人)信息”必須與賬號注冊主體、資助申請人以及銀行開戶主體信息一致,如不一致,說明登錄賬號有誤。
4.閱讀并勾選同意《服務協(xié)議》《申辦知情同意書》內容,點擊“下一步”。
【步驟二:材料填寫】
在系統(tǒng)上在線填寫申請表信息,并按界面提示進行“信息核驗”,無異常提示、確認信息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步驟三:上傳材料】
1.上傳《廉潔承諾書》至相應欄目;
2.上傳地理標志產品認定公告,或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證書,或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公告至相應欄目;
3.點擊“下一步”。
【步驟四:信息確認】
對所填寫的申請表信息及附件材料信息進行再次確認,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
【步驟五:結果反饋】
頁面顯示“申請已提交”,完成資助申報。
(六)申報時間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含起止日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