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繼續(xù)開展2019-2020年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fā)〔2014〕70號)精神,按照《重慶市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管理辦法》(渝科委發(fā)〔2016〕127號)和《重慶市大型科研設備開放共享評價考核辦法》(渝科局發(fā)〔2019〕117號)要求,我局于2020年11月開展了“2019-2020年重慶市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由于部分單位未按照要求提交考核材料,我局于2021年4月29日再次發(fā)布《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開展2019-2020年度重慶市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仍有部分單位未提交考核材料,經商市財政局,擬繼續(xù)推進相關考核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考核目的
本次評價考核是為促進我市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調動被考核單位共享積極性,切實提高科技資源使用效率,更好地為科技創(chuàng)新和社會發(fā)展服務的重要舉措。評價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二、評價考核范圍
本次評價考核對象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加入重慶科技資源共享平臺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yè)等大型科研儀器設備依托管理的法人單位(以下統(tǒng)稱“管理單位”),原則上對已納入重慶科技資源共享平臺的單臺(套)原值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周期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評價考核內容
本次評價考核重點考察法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考核內容涵蓋《辦法》對法人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突出強調組織管理和運行使用情況。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組織管理:包括管理單位信息管理、管理制度、技術團隊結構與規(guī)模、技術團隊能力、技術團隊培訓、服務資質等。
2.信息公開:包括設備信息、設備信息維護及更新、檢驗檢測服務信息、檢驗檢測服務信息維護及更新、信息報送等。
3.服務成效:包括服務數(shù)量、用戶評價、社會效益、科技支撐效果等。
四、結果運用
對評價考核結果不合格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評價考核的單位,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半年期限整改,在網上予以通報,并采取停止管理單位新購儀器設備、限制創(chuàng)新券申領及兌換、在申報科技計劃項目時不準購置儀器設備等方式予以約束。
五、有關要求
(一)參加此次考核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本次評價考核工作順利開展,特別是涉及到2020年創(chuàng)新券使用的單位,務必按要求參與考核并接受監(jiān)督,考核結果將作為兌現(xiàn)創(chuàng)新券的參考依據(jù)。
(二)請相關單位于7月14日下午18點前,將《重慶市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評價考核自評估報告》連同相關附件證明材料統(tǒng)一裝訂、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至重慶生產力促進中心,并將自評估報告和證明材料整合為1份PDF電子版上傳至指定郵箱。
(三)對去年參加考核的部分單位將再次進行復核,需再次提交考核材料(見附件1)。在今年4月29日發(fā)布《補充通知》后已提交考核材料的單位可根據(jù)自身情況自愿補充完善材料后再次提交(見附件2)。未提交考核材料的單位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名單見附件3)。
(四)各單位要認真準備考核材料,確保數(shù)據(jù)真實可靠。對發(fā)現(xiàn)數(shù)據(jù)造假的單位,評價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并納入科研誠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