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9-12-06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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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19〕38號)有關要求,現(xiàn)將我省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中,我省可提名最高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請各單位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條件認真篩選,準確把握所報項目(人選)在國內同行的競爭實力,堅持優(yōu)中選優(yōu),遴選推薦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優(yōu)秀項目。 (一)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主體內容一般應曾獲得省部級或全國行業(yè)協(xié)會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具有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重大技術發(fā)明、重大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對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有重要作用。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含創(chuàng)新團隊)的完成人;2018年度、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2019年度提名但未獲獎的項目不能再以相關技術內容申報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 (三)推薦項目不得存在知識產權以及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爭議。 (四)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的項目,可按項目所屬專業(yè)領域通過國家有關專業(yè)機構提名。 (五)通過專家提名的項目或個人,請直接與具備提名資格的專家聯(lián)系,并在獲得提名后向省科技廳備案。省內單位(個人)作為合作完成單位,獲得其它省份(或組織)提名的,也應向省科技廳備案。 (六)其他相關要求請認真參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以及《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均可在國家科技獎勵辦官方網站www.nosta.gov.cn下載查看)。 (一)項目單位按照獎項類別預先簡要填寫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書(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書式樣見《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填寫完成后將提名書和附件復印件合并裝訂一式1份,由第一完成單位蓋章后于2019年12月20日前報送至省科技獎勵辦公室。 (二)我廳組織對申報項目及材料進行遴選。遴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再按相關規(guī)定報請省政府正式提名。 (三)我廳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國家獎勵辦提出提名申請,并在三個工作日后向確定的提名項目單位發(fā)送提名號和密碼,以便各項目單位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于2020年1月19日前完成在線填寫、提交項目材料。提名書及附件材料正式文本一式2份請于2020年2月7日前報送省科技獎勵辦公室。 (四)根據(jù)國家科技獎勵提名工作要求,我廳將對提名項目進行公示,同時提名項目在各自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公示。公示內容按《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情況將由提名單位在網絡提名截止前上傳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 佘育生0591-87881150,林青0591-87869718 地址:福州市北環(huán)西路122號科技大廈1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