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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教育實踐基地申報指南
發(fā)布時間:2021-09-30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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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為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yè)科技場館(生產線、研發(fā)中心、科學裝置)、動植物園、自然景觀等實體,同時被認定為2021年市科普基地。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場地條件:具有開展活動所需的教學場地和設施設備。用于開展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教育實踐活動的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學用房建筑面積不低于90平方米,場地和設施設備符合國家有關房屋安全和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交通便利,安全有保障,適宜學生前往開展活動。
(二)接待條件:全年(含寒暑假)對學生開放,有明確的接待學生活動的時間。有單次接待學生達到30人的能力。
公益性的優(yōu)先考慮,且在深圳學生創(chuàng)客節(jié)、深圳市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等大型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期間對公眾提供免費或者優(yōu)惠開放。
(三)師資條件:具備穩(wěn)定的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教育實踐活動的人員隊伍,包括開展活動所需要的主講人員、輔助人員和專職安保人員?;A課程主講人員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與活動內容匹配的專業(yè)背景、3年以上從業(yè)經驗,能夠較好完成課程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教育實踐基地申報表》(見附件2);
(二)申報單位開展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教育實踐活動的三年工作計劃;
(三)申報單位近三年開展各類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教育實踐活動和從事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教育實踐工作的相關材料,尚未達到三年的單位提供開辦至今的相關工作材料;
(四)場地設施有關照片(5至10張)及文字說明、重點展教品照片(5至10張)及文字說明、開展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實踐活動的照片(5至10張)及文字說明、主講和輔助人員學歷和職稱證書照片(以上四部分內容以PPT形式進行提交,合并在同一PPT內)。
四、提交申請
請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按上述申報材料(一)至(四)的順序簡單裝訂,一式三份)和申報材料電子版(文件以“申報單位名稱-深圳市中小學科技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申報材料”形式命名),紙質材料于2021年10月22日報送至市教科院。
其他事項
(一)實踐基地在市科普基地的基礎上進行遴選,采用探究實踐、項目引導、互動體驗、課題研究等活動方式,為全市中小學生開展科技創(chuàng)新教育校外實踐提供種類眾多、主題豐富的課程和活動內容。
(二)為做好實踐基地的工作管理,市教育局委托市教科院對實踐基地進行工作檢查和督導。各單位應按照要求提供相關工作報告,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三)市科普基地運營單位為中小學學校的,本次將不能申報。
(四)實踐基地需要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育,活動項目設計要著重對中小學生的科技創(chuàng)新實踐能力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