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財政補貼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發(fā)布時間:2021-03-24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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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財政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相關的規(guī)定是什么呢?
當收到了財政補貼的時候,首先要準確判斷是否與取得收入或者數(shù)量直接掛鉤。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shù)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政策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shù)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公司收到一筆與銷售行為不掛鉤的財政補貼,財政部門要求開具發(fā)票,我公司可以開具不征稅發(fā)票嗎?
政策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 )第四條:稅務總局在增值稅發(fā)票稅控開票軟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納稅人應當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開具增值稅發(fā)票。一、編碼“615”與銷售行為不掛鉤的財政補貼收入適用情形: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規(guī)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shù)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案例分析:
我公司取得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從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2020年,我公司購進廢棄電視500臺,全部進行拆解后賣出電子零件,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2〕34號)規(guī)定,取得按照實際完成拆解處理的500臺電視的定額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您公司拆解處理廢棄電視取得的補貼,與其回收后拆解處理的廢棄電視數(shù)量有關,與其拆解后賣出電子零件的收入或數(shù)量不直接相關,不屬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規(guī)定的“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shù)量直接掛鉤”,無需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