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評審認定
單位里有符合條件的高層次留學人員嗎?2020年度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評審認定工作正在進行中!快來看看申報的具體要求吧
一、申報條件
01、已辦理留學人員身份認定證書,年齡不超過55歲;
02、引進來廈工作或創(chuàng)辦企業(yè),每年在廈工作不少于6個月;
03、在廈已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在申報單位,引進入廈時間在2019年1月1日之后(以人事關系辦理和社會保險繳納開始時間為準);
04、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第一類為出國留學取得國(境)外博士學位;
●第二類為出國留學取得碩士學位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擁有較好產業(yè)化開發(fā)前景的專利、發(fā)明或專有技術;在國(境)外世界500強企業(yè)、機構中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人員;在國(境)外前200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第三類為對某一專業(yè)或領域的發(fā)展有過重大貢獻,并為本市急需的其他留學人員。
評審工作注重人才的業(yè)績和貢獻,向企業(yè)、生產一線、抗擊疫情一線人才傾斜。
二、申報辦法
01、申請人登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個人平臺登錄—人才服務—高層次留學人員身份認定,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材料。
02、用人單位登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單位平臺登錄—人事人才—留學人才業(yè)務項—高層次留學人員身份認定,填報申請人工作信息,提交申請。
03、初審通過后在線打印表格,由所在單位簽署同意推薦意見后,來廈工作的留學人員報人事主管單位、創(chuàng)業(yè)的留學人員報所屬園區(qū)審核蓋章。
04、出國留學取得國(境)外博士學位的可直接在線上傳材料和申報表,不需提供紙質材料;未獲得國(境)外博士學位的,除上傳材料外還需遞交紙質材料。
三、申報材料
01、審核蓋章后的《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認定申請表》。
02、來廈工作的,提供引進時組織、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材料(如人事關系介紹信、人才調動介紹信、報到證、人才柔性引進申報表等,通過留學人員辦理人事關系或工作備案的不需提供)以及與引進單位簽署的合同、聘書等;
來廈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的商事主體公示查詢結果截圖。
03、由用人單位開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模板從單位端下載)
04、未獲得國(境)外博士學位的,還需提供證明個人能力、成果的材料:如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主要著作論文和刊物級別(附影響因子查詢情況)、專利證書、知識產權證書、獲獎證書及排列名次、承擔重點項目和課題證明材料、國外工作單位的證明或推薦信、國外工作的納稅證明或工資單等(外文資料需提供翻譯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用人單位蓋章確認)各一份按順序裝訂成冊,并附封面目錄頁碼,快遞至廈門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05、材料上傳要求:
材料需原件掃描,正向上傳確保文字能夠正常閱讀,上傳材料建議使用PDF格式文件,文件名請用中文正確命名。
四、申報時間
即日起截止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