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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開展2023年度運輸結構調整資助項目申報工作
發(fā)布時間:2023-03-07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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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依據
《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現代物流業(yè)領域資助資金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企業(yè)是將貨物通過深圳鐵路貨運場站以鐵路運輸方式開展集裝箱重箱運輸,最終將貨物委托鐵路運輸企業(yè)承運并直接向鐵路運輸企業(yè)支付運費的法人企業(yè);
(二)以深圳為起點或終點的集裝箱重箱全程鐵路運輸距離不低于500公里;
(三)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資助上限的經鐵路運輸的集裝箱,不再重復申請本資助項目。
三、考核期
本次資助考核期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四、資助標準
對考核期內以鐵路方式運輸的集裝箱重箱,按照集裝箱重箱運輸距離進行補貼。以深圳為起點或終點的運輸距離,每40尺箱每公里補貼3元(20尺集裝箱重箱補貼標準折半計算)。
當年度財政安排資金不足時,各企業(yè)實際資助資金按照財政安排資金與審核資助總額的比值等比例縮減。
五、申報材料
(一)法人授權委托書;
(二)銀行帳號確認書;
(三)集裝箱重箱明細表;
(四)貨物運單(需與集裝箱重箱一一對應);
(五)鐵路運費發(fā)票;
(六)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六、申請受理時間
受理時限:各申報企業(yè)應在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間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按照要求提交申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廣東省政務網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申報回執(zhí)》;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受理審查過程中,發(fā)現材料需補正的,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3.審核。受理后,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審查工作人員在100工作日內開展審核。(該時限不包括以下特殊程序:1.第三方認定;2.外部審查。)
4.審批。審批人員在4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將擬定審批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天)。
5.辦結。公示無異議的,出具正式審批結果,辦結(10個工作日)。
6.送達。將審批結果通知相關企業(yè),待預算資助資金撥付至市交通運輸局后,按支付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資金撥付。
八、其他說明事項
(一)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將前往申報企業(yè)現場進行與申報相關的審核查驗,各申報企業(yè)應積極配合。
(二)相同內容的項目已經獲得其他深圳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資助或獎勵的,不得重復申報本項目資質。
(三)申報企業(yè)存在違反《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的,不予資助。
九、特別說明
本項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標準受理、審核,對申報企業(yè)不收取任何費用。相關企業(yè)應自主申報,不得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yè)代理申報事宜。